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全市“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
全校教工: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大力弘扬慈善精神,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不断扩大常州慈善基金规模,进一步促进和谐常州建设,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上下积极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9月5日至9月12日。 二、参加对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三、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慈善捐赠活动顺利开展; 2.坚持自愿、尽力原则,不搞变相摊派或互相攀比,深入宣传发动,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 3、“慈善一日捐”善款,直接通过银行汇款或以现金方式送交至常州市慈善总会,常州市慈善总会开出捐赠发票。 常州市第二中学 2016年9月6日 |
附录:全国首个“中华慈善日”——
我市全面启动“慈善一日捐”
常报全媒体讯 9月5日是全国首个“中华慈善日”。作为“慈善之城、爱心之都”,我市于当天在行政中心举行了市级机关集中捐赠仪式,正式启动今年全市“慈善一日捐”活动。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阎立,市长费高云,市政协主席邹宏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等四套班子领导,依次将爱心款投入捐款箱内。随后,市党政机关负责人也纷纷捐款。
据初步统计,当天市四套班子、法院、检察院,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等,共捐款398万余元。
近年来,我市慈善事业快速发展,慈善资金不断充实,主要围绕助医、助学、助困、助老、助孤、助残等方面开展慈善救助活动。“慈善一日捐”活动在我市已经连续开展多年,广大党员干部和市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捐款,不仅为慈善救助筹集了善款,而且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慈善氛围。今年的市级“慈善一日捐”活动,主要在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及其所属街道(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驻常部队、武警驻常机关中进行。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开启了依法治“善”新时代。为更好地宣传慈善法,促进全市慈善事业,我市于上月起首次组织开展“慈善月”系列活动,“慈善一日捐”为本次慈善月的最后一项重要活动。
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截至时间为9月12日。
(高颖 黄赤辉 朱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