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二中学2015年度专项绩效奖励发放方案
(3月23日教代会扩大会议投票,3月29日上交主管部门,4月26日局审核通过)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财政局通知精神,我校2015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在编在册在职人员,按此方案实施2015年度专项绩效奖励分配。
一、发放对象
2015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在编在册在职人员。
二、核定标准和总额
2015年度绩效工资执行基准线的事业单位按8000元/人(670元/月)控制标准核定单位专项绩效奖励总额。
三、发放原则
根据文件精神,专项绩效奖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贡献大小、考核结果等相挂钩,体现有效激励,不平均发放。二中专项绩效奖励考核项目设定为①全年考勤奖、②年度考核奖、③绩效权重奖,比例依次为4:2:2。
1.全年考勤奖(4000元)
按全年实际工作10个月计算,全勤者、全年病事假5天(含)以下者考勤奖全额发放。病事假5天以上及1个月以内的按20元/天扣减,即考勤奖=4000-(病事假实际天数-5)*20。病事假1个月以上者按400元/月扣减,即考勤奖=4000-病事假月数*400。
2015年新录用人员的考勤奖按实际工作月核算。
2.年度考核奖(2000元)
参加2015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全额发放。
2015年新录用人员的考核奖按实际工作月核算。
3.绩效权重奖(2000元)
绩效权重奖体现全体教工2015年度的岗位职责、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贡献大小。测算方法为:绩效权重奖=2000*(2015年全年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校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 其他
1.2015年1-12月外借人员按8000元/人发放,调出、退休人员按实际所在月数*670发放。
2.本方案经常州市第二中学教代会(扩大会议)通过,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实施。
3.解释权在常州市第二中学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