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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何德君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7号)和《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8号)精神,现将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积极推荐。各单位要把申报推荐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工作作为推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抓手,在严格把握标准和评审条件的基础上,动员符合选拔条件的对象踊跃申报,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2.规范填写,及时申报。申报对象按照要求,规范填写《申请书》,认真准备附件材料。推荐单位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推荐人选汇总表》,认真撰写单位推荐意见。请各单位请于412日(星期二)前将申报对象的《申请书》、附件材料,以及本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含Excel电子版)报送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联系人:李健芳,电话:85681332,电子邮箱:juzz@{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
   1.《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7号)
   2.《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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