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和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活动,表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优秀共产党员,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校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2、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
3、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严于修身,廉洁自律;
4、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事迹突出,得到党员群众的普遍认可。
5、教育教学行为符合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注重教学研究,课堂教学效率高,减负增效教育效果好,积极参与数字化实验,教学质量优,在学生、家长、社会有良好的口碑;
7、德育工作实效性强,有利于激发学生自主学习活力;
8、致力于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在构建符合素质教育理念的教学秩序,切实提高服务师生和教学的能力和水平上有成效。
二、推荐要求:
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群众公认,民主推选的原则,力求评选客观公正。
三、名额分配:
高一支部4人 高二支部5人 高三支部6人
行政支部2人 离退休支部2人
四、表彰奖励
“校优秀共产党员”由学校党委召开大会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日程安排
6月16-23日,公示。
6月24日,举行校表彰大会。
中共常州市第二中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