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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梅润清
 

关于做好2015年度“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和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活动,表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优秀共产党员,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校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2、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

3、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严于修身,廉洁自律;

4、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事迹突出,得到党员群众的普遍认可。

5、教育教学行为符合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注重教学研究,课堂教学效率高,减负增效教育效果好,积极参与数字化实验,教学质量优,在学生、家长、社会有良好的口碑;

7、德育工作实效性强,有利于激发学生自主学习活力;

8、致力于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在构建符合素质教育理念的教学秩序,切实提高服务师生和教学的能力和水平上有成效。

二、推荐要求:

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群众公认,民主推选的原则,力求评选客观公正。

三、名额分配:

高一支部4    高二支部5    高三支部6

行政支部2    离退休支部2

四、表彰奖励

“校优秀共产党员”由学校党委召开大会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日程安排

       6月10,各支部进行评选推荐。

612前,各支部将推荐名单报校办公室。

       6月16,学校党委审定确定校表彰名单。

616-23日,公示。

624日,举行校表彰大会。

 

                             中共常州市第二中学委员会

                                   2015年6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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