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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二中学校务工作指导委员会章程(讨论稿)
发布时间:2015-01-1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决定成立常州市第二中学第一届校务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务委员会)。
一、性质
 1、本会是我校的审议机构。它的主要职责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本校的重大事宜进行咨询、磋商、论证。
 2、本会的主要功能是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对校行政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3、本会是校长的参谋班子,要为实现学校主动发展规划,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出谋划策。
二、职能
 1、对学校在教育、教学、财经、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向校长室提出可行性的方案或建议,为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
 2、接受校长室委托,会同学校行政部门,对我校的发展前景、教育、教学改革上的重大工作作专题研究,并提出设计报告。
 3、参与学校各项工作的决策、决定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组织
 1、本会成员有正、副校长和在教育教学上成绩显著,在群众中有威信,并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教师组成。
 2、聘任本会成员,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由校长提名,经党委研究决定。每届任期三年。
 3、本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
 4、本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各行政部门、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的负责人可列席会议。如遇重大事件,校长可临时决定召开校务委员会会议。

 

                                常州市第二中学校长室
                                      2015年1月

 


附:常州市第二中学第一届校务委员会名单
主  任:李振亚   
副主任:陆伯春   喻  进   周  敏    房  宏      
秘书长:蒋  ?
委 员:邢  屏   陆建平  王忠瑞  吴  蕾  陆  一  袁  丁  季明银 
朱丽锋   徐萍波  杨伟成  韩春萍  华  君  张红星  尚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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