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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第九届教代会第八次会议提案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

各位代表:
    学校第八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15年2月6日召开。代表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学校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也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位代表应予以高度重视,深入群众广泛征求和收集意见,集思广益,共同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工作。
一、本次教代会提案的任务和范围
(一)本次教代会代表提案要紧紧围绕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进行。内容包括:
1、  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及教学、科研等方面;
2、  学校的各项改革方面包括班主任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
3、  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方面;
4、  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方面;
5、  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  纯属党务性质的问题和其他政治团体内部的问题;
2、  按照法律程序应当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的问题;
3、  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或对个别人的具体意见。
(三)凡不属于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列为提案:
    1. 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2. 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
二、提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 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本校教职工意见,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反映多数人的意见和要求,该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2. 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反对本位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3. 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在学校的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 规范性:提案书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程序。提案须有正式代表 1 人作为提案人提出,正式代表 2 人以上(含 2 人)附议。提案表填写一式二份,上交一份,自留一份(可复印),每个提案人都必须在书面的提案表上亲自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 。
三、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一事一议”。对一案几事同时涉及多个部门的提案,提案组将按无效提案处理。
2、提案应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上书写,允许另附页。
3、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案名,即要求解决的问题的题目。 
   (2)提案理由,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根据和情况分析,最好有可行性调查。
   (3)整改建议,即提案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
四、其他要求
1、代表提案应严格按照提案要求撰写,凡经审查立案的作为提案处理,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处理。
2、提案表于2015年1月25日前交工会陆建平处,过期责任自负。
五、优秀提案的评选
为了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多为学校的建设、发展献计献策,教代会将在所征集的提案中评选出优秀提案,并予以奖励。

附件:常州二中第九届教代会第八次会议代表提案表。 
                                                                                                    常州市二中第九届教代会
                                                                                                                 201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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